来源:武汉劳动工伤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ldgswh.com/ 时间:2014-05-13 09:05:36
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,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;对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:
(1)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、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。
(2)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。
(3)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、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。
(4)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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